補助經費加碼 經濟部擴大激勵業界創新
- 上線日期:2010/1/11 上午 12:00:00
- 資料來源:電子工程專輯
經濟部有鑑於98年度「增加研發補助比例」措施之推動,確有加速提升國內業界積極投入研發創新之正面效益,且為持續鼓勵民間投入研發,並強化創新能量,99年度核定之計畫將參考98年度推動作法繼續推動,提供「增加研發補助比例10-15%」且加成後之補助經費占核定總經費之比例均不得超過50%之新措施。
經濟部為鼓勵企業投入創新研發,提升國際競爭核心優勢,已提供許多創新研發輔導及經費補助等政策措施,包括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ITDP)、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ITAS)、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CITD)、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計畫及協助服務業研究發展輔導計畫等六大計畫。然而,自97年下半年以來,台灣遭逢金融海嘯衝擊,經濟部為使企業莫因金融海嘯影響而減少或暫停投入創新研發活動。
因此,經濟部推動「產業再造-支援產業研發創新升級」政策,針對98年度核定補助款額外加成,適用期間為98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止,提高該期間完成簽約之計畫原核定補助經費,大型計畫加成20%(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技術處、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技術處、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計畫-工業局);小型計畫加成30%(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技術處、協助服務業研究發展計畫-商業司、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工業局),以鼓勵企業持續投入創新研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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